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农安县兴旺塑料包装厂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83360533(环评科)
通讯地址:农安县政务大厅
邮 编:130200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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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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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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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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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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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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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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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安县兴旺塑料包装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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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安镇西五里村二社(珲乌高速南170米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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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安县兴旺塑料包装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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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龙桥辐射
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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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占地面积为1827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213平方米,总投资为20万元,建成后年产塑料袋 30t(其中 5t 复膜塑料袋),本项目塑料袋厚度为
0.25-0.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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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期扬尘主要有建筑材料和工程废土产生的扬尘、运输机械产生的扬尘及焊接烟气,通过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材料运输过程中对易产生扬尘的材料采用篷布遮盖密闭的方式运输,在施工现场设洒水车,定期对施工现场洒水,禁止大风天作业,同时设立施工围栏
2、施工场地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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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