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落实共享发展理念,着力建设幸福乡镇
坚持共享发展理念,围绕建设幸福乡镇目标,建立政府社会,市场多元主体共建共享机制,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全面脱贫,打造平安镇,切实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实现全镇人民共同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一、推动公共事业全面发展。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完善疾病预防控制,计划生育、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加强镇、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农村改水改厕,改善居民卫生环境,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落实全面两孩政策。
二、加强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完善文化设施建设,高标准加强村级农家书屋、健身场所、文化活动广场建设,幸福群众业余文化生活,努力构建镇、村、屯三级公共文化设施与服务网络。
三、建立健全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基层法律服务中心(站)建设,健全法律援助应急机制和法律服务网络,建立由政府主导,社会广泛宣传,覆盖镇、村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四、健全依法维权和纠纷解决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利益表达、协调沟通、救济救助等机制,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引导支持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式联调”和“县、乡、村、组”四级联动的信访机制。
五、加强社会治理。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探索构建以政府为主导,基层自治组织为基础,社会成员广泛参与的农村社会治理体系,发挥村规民约,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六、全面开展精准扶贫。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贫”方针,开展到村到户贫困状况调查和建档立卡,优化贫困人口评定标准,建立扶贫开发信息检测系统,开发分类扶贫,实行一户一策。创新扶贫机制,健全扶贫攻坚领导考核机制,坚持把扶贫开发工作纳入工作绩效考评范畴。积极引导社会公益慈善机构,群团组织等参与扶贫帮扶,鼓励企业,以村企联建、包乡包村、投资兴业等形式参与扶贫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