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低保工作以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为主线,认真执行《农安县城乡低保工作规程》,做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出台了调整城乡低保标准文件,提高了保障标准,按政策进行分类施保。截止11月末,城镇低保在保户数9701户,14644人,新增1036户,取消751户,累计发放城镇低保金3998万元;农村低保在保户数为28469户,38948人,到现在累计新增2882户,取消1840户,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319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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