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县大力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执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意见》要求,出台了《农安县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实施细则》,开展“救急难”工作,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促公平”的原则,确保让突遭不测、因病因灾陷入生存困境的居民得到有效帮助,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得到保障,最大限度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的极端事件。目前我县共救助483户,1063人,发放救助资金2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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