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人:张蜀琛、宋迁
现在,全国都在为实现脱贫而积极行动,我县政协委员也组织起来开展这项工作,在活动中发现农村有一种贫困户:家里2至3口人都没有劳动能力,经济收入主要是种地和低保,种地的收入微乎其微,任何扶贫项目都无法实现,只能靠资金扶贫才能达到最低收入标准。为了达到精准扶贫的目的,保证这些贫困户收入稳定,建议对这样的贫困户采取以下措施:
1、民政部门区别其他贫困户,提高低保补助资金;
2、村或者乡镇人员跟踪管理,对这些贫困户的收入和人员变化情况随时掌握,以便调整补助资金;
3、如果有部门或者个人资助进行补充,也要随时了解变化情况,及时进行调整补助资金或者更换资助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