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政协委员、农安县政协常委韩国民反映,应完善特殊教育体系,促进农村教育公平均衡发展。
特殊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特殊教育也是关注民生的具体体现。随着国家和省市的高度重视,特殊教育有了长足发展,但农村特殊教育事业发展仍显滞后。一般县城内只有一所特殊教育学校,普通义务教育学校未设置特教班,乡镇也没有专门的特殊教育机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率低于城市。农村特殊教育师资力量不足,普通教师缺乏对残障儿童教育专业的理论和技术,“因人施教”、“因材施教”相应受到限制。经费投入欠缺,设施设备配备滞后,限制了“医教结合”的发展目标。特教工作缺少统一综合性的管理指导机构,制约了“1+x”特殊教育发展格局。为此建议:
(一)加大对农村特殊教育的投入。落实顶层设计,确保在经费投入、教师待遇、管理体制、教育康复改革等方面有所突破,按照国家标准为特殊教育学校配足配齐设备,筛选特殊儿童少年相对集中的乡镇中心校,建立二级资源中心,全面实施在校特殊儿童少年救助工程,免除公办特教学校通校生的午餐费。
(二)整合力量,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各方参与的特殊教育工作格局。残联、民政、卫生、财政、人社等部门,建立特殊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合力高效解决突出问题;各中小学加大随班就读的规模和力度,保证每个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能就近入学,开展好个别化教育,做好生源范围内不能入学的残疾儿童、少年的送教上门。
(三)改革教学体制,全面培养全纳教育专业化教师。根据学生数和实际需求配备心理教师、康复教师、送教上门教师和随班就读巡回指导教师,打破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之间的界限,对特校和普校老师加强专业培训,全面提高教师素质,充实专业队伍和完善专业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