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人常发[2015]26号
关于朱峻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农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农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任命:
朱 峻同志为农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刘生贵同志为农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李兴涛同志为农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陈有德同志为农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免去:
张凯楠同志担任的农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2015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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