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农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农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任命: 王中伟同志为农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徐剑锋同志为农安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免去: 沈天青同志担任的农安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潘恒奇同志担任的农安县农业局局长职务。
201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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