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农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农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任命: 刘 新同志为农安县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主任。免去: 李永学同志担任的农安县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主任职务; 尉志民同志担任的农安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201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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