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
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蔡光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淑梅、宗喜洪、陈有德出席会议。县政府副县长刘生贵,县监委会有关负责人,县法院院长姚建新,县检察院检察长吕芃列席会议。
会议共有三项议程:
一是人事事项;
二是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我县黑土地保护性耕作全程机械化情况的报告;
三是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我县学前教育及民办幼儿园管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免去李凤良担任的农安县副县长职务;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李凤良、吕大伟、周咏辞去县十八届人大代表职务的决定,周咏的农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免去侯大鹏担任的农安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免去鲁晶、张树涛担任的农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免去杨长海、艾国文担任的农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免去于守静、孙方玲、张连东、孙玉会担任的农安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任命程云波等22名同志为农安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