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安县地方税务局位于农安县农安镇宝塔街与文昌街交汇处(邮政编码:130200),下设9个行政科室、2个征收科室、7个评估科、1个事业单位信息中心、1个直属机构稽查局、5个农村税务分局,共25个职能机构。负责全县3600户各类经济性质的企业和28400户个体工商户的税收征管工作。主要负责辖区范围内地方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征收的具体税种有营业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2000年1月1日起停止征收)、印花税、农业税(2004年1月1日起停止征收)、农业特产税(除烟叶外2004年1月1日起停止征收)、耕地占用税、契税、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和城市房地产税。同时为地方代收防洪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价调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工会经费。农安县地税局先后被评为全省文明单位、省级先进集体、全省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省级“青年文明号”、全省地税系统“好班子”、被吉林省委省政府评为省级文明单位、被长春市委市政府命名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标兵单位、软环境政行风测评第一名。同时也涌现出一批依法治税、文明办税、廉洁高效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有11个税务所被长春市评为三星级税务所,9个税务所被评为全市地税系统文明税务所,办税服务大厅被授予省级“青年文明号”和文明窗口及最佳办税服务厅;有4人荣获省地税系统优秀税务工作者,优秀公务员;1人被长春市委授予长春地区优秀共产党员特等劳动模范光荣称号;3人获得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十怀赛”最佳个人,5名注册税务师、另外有42人次分别获得省市地税系统征管能手和稽查能手、市先进工作者等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