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的综合职能部门,属政府序列设置的行政机构。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全面加强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我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人社局机关内设科室有:办公室、干部管理科、行政审批办公室、养老保险科、工资福利科、仲裁科、政研室、信访科、服务大厅管理办公室。
现有直属事业单位:就业服务中心、职业介绍中心、用工管理中心、人才服务中心、医疗保险经办中心、新型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境外输出中心。
办公地点:农安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地 址:农安县人民路和古城街交汇处。
联系电话:局机关办公室:83285004/干部管理科:83285017
养老保险科:83285003/工资福利科:83285009
政研室:83289177/仲裁科:83281170
就业服务中心:83299599
职业介绍中心:83269264
用工管理中心:83277007
人才服务中心:83214668
医疗保险经办中心:83297099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83272459
境外输出中心:83297000
信访科:83285002
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方针、政策、法规、规章、规划,统筹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2、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实施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3、贯彻实施建立和完善全县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政策措施,对全县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的基本政策和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
4、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5、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他事业单位干部综合管理,贯彻执行公务员录用、考核、培训、奖惩等方面的政策法规,组织实施人员调配和安置,承办县政府管理的一般工作人员行政任免手续。
6、负责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工作,促进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7、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
8、贯彻落实军队专业干部安置政策,全面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
9、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0、受理劳动、人事信访事项;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制度,做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协调处理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