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局是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的综合职能部门,属政府序列设置的行政机构,全系统现有在册职工2135人,局属基层企事业单位8家。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交通局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全面加强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我县的交通运输事业的和谐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县交通运输局机关行政编制17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2名,党委专职副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1名。内设机构科长4名。
现有直属事业单位:县交通运输管理所、县公共交通(出租车)管理办公室、县乡村道路管理所、县公路管理段四家单位。
现有直属企业单位:县公路客运有限公司、县物流管理中心、吉林省黄龙路桥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黄龙养护有限责任公司四家单位。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长春市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拟定全县交通运输业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和标准并监督执行;编制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总体规划、专项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交通运输体制改革相关工作。
(二)承担全县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负责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的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出租汽车行业管理;负责全县道路、水路运输及车辆租赁、机动车维修检测、船舶检验、驾驶员(船员)培训、运输服务等交通运输行业管理;组织实施治理公路“三乱”工作。
(三)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设施建设和养护,指导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组织协调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四)承担全县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五)负责全县公路、水路、公共交通(含出租车)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六)负责全县交通运输的组织和结构调整,指导运输技术装备建设,协调指导城乡各种运输方式衔接;对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进行调控;承担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七)负责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组织开展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八)负责全县国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和保值增值工作;组织实施交通运输重点建设项目的内部审计工作。
(九)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技术开发和科技成果推广,推动行业科技进步。
(十)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党务、精神文明、行风建设、工会、共青团、妇联、计生、纪检监察、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监督和管理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交通运输局办公地址:农安县北环路交通大厦(局机关在五楼,联系电话:0431-83228642 ;邮政编码:13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