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制定《农安县电联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公司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于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提供。本公司公开政府信息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需要获得本公司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 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的范围。本公司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单位编制的《农安电联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的形式。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公司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查询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本公司公开以上信息的时限为自信息产生后的3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一)公开的范围。除本公司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公司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二)受理机构。本公司自2010 年1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农安县电联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
办公地址:农安县宝塔街电联大厦办公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
联系电话:83549888
传真号码:83275588
邮政编码:130200
(三)申请的提出。向本公司提出早请的,填写《农安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该表复制有效,可在受理机关领取。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公司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1、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相应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持有效身份证件,当场提出申请。
4、特别程序。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公司提交书面申请。本公司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四)申请的受理。本公司在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核对申请人的身份,并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属于本公司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公司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公司要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公司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示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单项申请受理时限从登记之日起,不超过15个工作日,具体答复方式: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或直接答复所申请的公开内容。
2、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本公司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发生的费用,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及省物价管理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电话:83223473)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附表1:
信息公开公民申请表
公民
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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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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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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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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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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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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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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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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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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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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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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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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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
内容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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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
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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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选)
□ 纸面
□ 电子邮件
□ 光盘
□ 磁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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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信息的方式(可选)
□ 邮寄
□ 快递
□ 电子邮件
□ 传真
□ 自行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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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信息公开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表
法人和其他组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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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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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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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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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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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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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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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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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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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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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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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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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
内容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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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
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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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可选)
□ 纸面
□ 电子邮件
□ 光盘
□ 磁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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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信息的方式(可选)
□ 邮寄
□ 快递
□ 电子邮件
□ 传真
□ 自行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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