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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府发〔2016〕14号农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教育资源整合工作的意见

发布人:网信中心  时间:2016-05-06 14:19:20  来源:农安县政务公开办公室 

 

农府发〔2016〕14号

 

农安县人民政府关于

加快推进教育资源整合工作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适应农安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根据国务院关于“慎重稳妥撤并乡村学校,努力消除城镇学校‘大班额’,保障适龄儿童就近入学”的要求,逐步实现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全县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现就加快推进我县农村教育资源整合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面推行 “1+X” 学校布局模式

推行农村小学“1+X”布局就是要以办好1所乡镇中心校为核心,以若干所优质村小为支撑的办学格局。在办好农村中心校的基础上,立足于未来适龄人口发展需求,结合地理位置、现有学生数量、办学条件、辐射能力等多种因素,选择若干所村小进行优质校打造,形成现有村小撤并、保留、提升的动态办学机制,力争资源效益最大化。

教育行政部门要在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按照“一乡一法”“一校一案”的原则,科学规划村小学校布局,确定各乡镇撤并、变教学点、重点打造优质村小名单。各乡镇政府要协助教育部门做好当地群众的思想动员工作,防止部分群众因学校布局调整而引发过激行为和群体访事件。

二、多措并举,确保重点打造的部分村小达到优质校标准

集中财力,重点打造部分村小,使之成为具有一定辐射带动作用的优质村小,是满足群众就近入学需求,避免中心校成为超大校、大额班的有效途径。因此,要为重点打造的部分村小发展提供更加有利的条件。

1.在经费保障方面予以支持。对学生规模较少的村小,按以适当提高在校生规模的标准拨付生均公用经费;按实际使用面积核算取暖费。为村小正常运转、冬季取暖提供充足的经费保障,不断增强村小的发展后劲。

2.在师资力量方面予以支持。撤并学校教师统一由中心校负责调配,优先补充到保留村小和教学点。鼓励年轻教师到村小任教,实行中心校与村小教师轮岗交流。教师在评聘职称时,同等条件下村小教师优先;评先选优时向村小教师倾斜;新招聘教师必须到村小工作满二年以后,方可轮岗交流到中心校任教;增选补充乡镇学校县级以上骨干教师至少要有一年以上的村小工作经历。

3.在提高村小教师待遇方面予以支持。适当提高村小教师班主任津贴补助,具体标准由中心校根据自身财力情况确定。对走教的村小教师按距离划分不同等级,发放不同标准的交通补助;提倡中心校采取集中接送的办法解决走教教师的交通问题。鼓励中心校利用现有资源设立教师周转房或集体宿舍。有条件的村小可以利用校田地,采取自给自足的方式,免费为走教教师提供午餐食材。

4.在教学质量提升方面予以支持。中心校要发挥管理和指导作用,统筹安排村小课程,通过中心校与村小巡回教学视导、连片教研、配备多媒体实现资源共享等多种途径,努力提高村小和教学点办学质量。

5.在改善办学条件方面予以支持。按照资金相对集中、分清主次、合理投放的原则,不断加强校园校舍标准化建设和设施设备建设,集中打造一批校舍标准、师资合理、功能完备、装备达标的优质村小。县、乡、村要加大对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逐步实现重点村小符合省定办学标准,教学点安全确有保障的工作目标。

6.对教学点实行动态管理机制。视教学点的未来发展情况进行适时调整。适时将发展态势较好,办学规模逐年扩大,且地理位置具有辐射作用的教学点吸纳到重点打造的村小范畴;对办学规模不断萎缩、周边学校能够吸纳当地适龄儿童入学的教学点适时撤并。

三、撤并村小校产处置按《农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撤并村小和初中分校资产处置的意见》(农府发〔2016〕13号)执行。

 

农安县人民政府

2016年5月5日

 

 

 

 

 

 

 

上一条:农府发〔2016〕16号农安县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实施意见
下一条:农府发〔2016〕8号农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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