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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非遗挖掘保护 建设文化精神家园

发布人:  时间:2016-11-20 15:34:18  来源:县政协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一个地区的人民世代相承、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是在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所创造的民族智慧与文明的结晶。如果大家还觉得难以理解的话,那想一想我们酒桌上的红星二锅头、休闲之余的西湖龙井、毛笔书法用的一得阁墨汁、调味用的王致和臭豆腐以及广泛流传的董永传说等等,都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畴。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社会文化生态也随之发生巨大变化,许多传统技艺濒临消亡,传承保护好先祖为我们留下的这些宝贵遗产,成为发展实践中一道无法回避的严峻课题。

一、做好非遗挖掘与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习近平总书记曾经指出:“没有文明的继承和发展,没有文化的弘扬和繁荣,就没有中国梦的实现”。同理,实现经济强盛、社会和谐、人民幸福的农安梦,离不开全县各级干部的共同努力,也离不开以非物质文化为代表的传统文化的精神滋养。

一是建设特色文化名县的重要内容。我县是一个具有2000多年建城史、文化底蕴深厚的塞外历史名城,曾经是著名的“一代王城,三朝重镇”(夫余、渤海、辽、金),在民族的融合演进中,不仅遗存了大量珍贵的物质文化遗产(辽塔、石龙……),而且还留下了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民俗活动、传统戏剧、手工技艺、传统医药、民间文学、民间音乐等等,这些都是农安厚重文化的历史载体和精神符号,也是彰显农安历史地位和建设特色文化名县的题中重要之义。

二是推动地域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经济与文化唇齿相依,相互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既是历史发展的见证,又是国家、民族文化软实力的重要资源。通过将非物质文化的基因植入发展与生活的方方面面,实现文化与旅游的嫁接,与市场的融合,与建筑的共生,将会汇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驱动力。

三是提升群众幸福指数的重要手段。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着一个国家人类文化的精神高度,是一个民族的精神家园,对于提升地域认同感、归属感具有重要意义。可以想象,假如我们的生活中没有黄龙戏、剪纸,没有杀年猪、纳鞋底,以及溜冰车、歘嘎啦哈……,我们的生活就会缺少本真,丢失了回忆和联结纽带,幸福指数就会大打折扣。

二、我县非遗工作形势严峻、任重道远

我县非遗申报工作起步早、起点高,2008年黄龙戏就获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第一家在长春外县区中拥有国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县区。同时,还编撰了《黄龙府文学艺术典藏系列丛书》等,对民间传说、风俗人情进行了整理,文学季刊《黄龙府》已经成为传播非遗文化的一块重要阵地。

从省内看,做得最好的是前郭县,拥有10项国家级非遗项目;从长春外县看,九台、榆树分别拥有国家级1项和省市级10余项,储备项目有几十项。通过对比分析,我县在非遗传承与保护上,与文化名县的地位还不匹配,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不协调,与市委王君正书记打好“文化牌”要求有差距、与县委十四次党代会“文化为魂”导向不协同,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思想认识不充分。各级干部对非遗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保护性意识、责任意识不强;群众对非遗知识了解甚少,对非遗涵盖内容无从谈起。

二是组织机构不健全。受机构编制管理政策趋紧的影响,农安还没有按要求成立专门的机构及人员来承担这项工作。

三是专业规划缺乏。非遗保护工作虽已纳入 “十三五”规划,但没有综合性的、专业性的规划来统筹,全县非遗保护传承工作仍处于“休眠”状态。

四是传承人青黄不接。无论是现有的非遗项目黄龙戏,还是民间的自有项目,均存在传承人年龄偏大、后继乏人的现象。

五是资金支撑不足。非遗普查、整理和申报离不开资金的支持,除黄龙戏外,尚没有成熟的资金筹措机制和来源渠道。

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均属于不可再生资源,一旦这些遗产消失将会产生不可挽回的后果,因此加强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迫在眉睫!

三、做好非遗挖掘与保护条件成熟、愿景光明

做好非遗挖掘与保护虽然面临着一系列困难,但同时也拥有不可多得的机遇,省市的日益重视、财力的不断增强、群众的强烈需求,都成为重要的推动性因素。结合云南晋宁、巍山、玉龙及山东章丘、沂南等省外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依托《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本着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积极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调研组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规划制度。成立非遗领导小组,由副县级领导任组长,设立非遗保护中心(可与文化馆“一个机构、两块牌子”),配置并培养专业工作人员,努力形成以保护中心为主体、以相关科局单位为延伸、以乡镇文化站为支撑的工作体系,促进非遗普查、保护工作有效开展。建立项目工作组,按领域确认项目分管单位为责任主体,对所有各级各类纳入保护名录的项目进行梳理,让非遗工作组真正成为建设特色文化名县的先锋队。制定《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和传承人认定管理办法,制定非遗工作总体规划及年度方案,建立台账,实现非遗保护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加大普查力度,摸清非遗底数。开展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完善档案,落实乡镇文化站所普查责任,加强普查工作巡回指导,重点对民间美术艺人、音乐艺人及民间传统文化进行普查。要通过举办能工巧匠大赛等方式,把身怀绝技的民间艺人和手工技艺绝活纳入到保护目录中来。做好相关项目历史文献和图片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形成项目申报文本、影像资料等申报材料,努力争取一批国家级、省级非遗项目,提升农安非遗工作的影响和知名度。加紧抢救一批需要口传心授的独门绝活类非遗技艺传统项目,做好文字、声音、视频的搜集整理,保存好文化发展的基因。

三是制订扶助政策,促进保护传承。加强非遗保护队伍建设。编辑出版《黄龙府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传》,提高传承人群体的社会地位和责任感,并对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市级以上)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助,激发市场活力,缓解“人亡艺绝”的保护困境。组织选派工作人员参加国家和省市培训,并举办研修培训班,对非遗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培训,提高整体鉴别、保护能力。引导社会力量成立民间非遗保护协会,为非遗保护工作吸纳更多人才和志愿者。搭建展演展示平台。积极引导、组织推介,支持鼓励各类非遗技艺表演团队或个人,参加县级以上的各种文化交流活动和公益性活动。鼓励民间组织、民间团体举办与非遗保护相关的民间文艺汇演、比赛、艺术节、赛诗会等。筹建非遗展示展演场馆,利用实物、图片、文字、视频、传承人现场展示等多种形式进行全方位、立体化展示,为群众提供一个回眸再现历史、接受传统教育的课堂。加强宣传和普及。在电视台开设专栏,举办各类讲座及学术研讨会、交流会,鼓励支持非遗文化进学校、进社区活动,让非遗融入学校教育和居民生活,在提高影响力的同时,努力形成全民自觉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拓展非遗的传承和生存空间。制订申遗奖励制度。支持社会组织、民间团体和艺人申遗,按照“以奖代补”的原则,依据项目级别给予适当奖励,形成政府与民间合力申遗的良好格局。

四是找准产业结合点,活化非遗内在价值。坚持“保护、传承、开发、利用”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实现通过非遗促进产业发展,在发展产业中传承非遗文化。促进非遗保护与旅游业融合发展。对地域民间传说故事进行深度挖掘、整理、提炼和完善,形成统一的宣传版本和解说词,融入到旅游项目的宣传推介中去,赋予旅游景点相应的文化内涵,提升文化品位。支持左家山挖掘与保护,筹建左家山遗址博物馆(考古遗址公园),依托石龙等文物丰富“龙”的主题传说整理,提升黄龙府内涵价值。借鉴吉林(北山)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节、沂南泉林村设立展览艺术馆等模式,引导文化旅游开发公司在景区景点引入非遗文化演出剧团,进一步推动非遗保护与文化旅游“齐步走”。鼓励支持有实力的企业从事非遗文化项目开发,创新演出模式,通过市场化运作的方式经营唢纳演出、猴艺表演等非遗文化项目;支持从事经营非遗保护开发的企业发展,对手拍粉等有市场潜力的非遗项目产品,要通过加大宣传推介、税费减免、人员培训、奖励扶助等措施,提高市场占有率;鼓励县域企业开展非遗申报,比如黄龙宴酒酿造工艺、荣发粘豆包制作工艺等。研究开发具有民族民间文化特色的服饰、饮食、工艺品、纪念品等,建立一批研究开发生产基地。组织民间艺人、民间艺术表演队伍,积极参加国内外文化交流活动,让农安县的民族民间文化走向全省、全国,提升农安历史文化的影响力。

各位领导,各位委员,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与保护,既是对历史文脉的继承与发展,对文明演进的记忆与保存,同时也是对群众智慧的尊重与敬畏,更是我们每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推进非遗保护开发是小投入、大产出、大效应,能够提升农安历史丰厚度和软实力,有效激发县域科学跨越发展的新动力;

推进非遗保护开发的过程是为黄龙子孙留下精神遗产的过程,过程就是继承,过程就是德量,没有哪一项工作比文化更能流传久远;

推进非遗保护开发宜早不宜迟,今天的行动就是明天的客观存在,现时的拯救就是未来的厚重历史!

相信有政府的积极作为,有社会的全面协同,有文化人的广泛参与,非遗的百花齐放就一定会让我们的文化家园更加繁盛,精神世界更加富有,也会让我们 “农安梦”的底色更加灿烂!

 

 

                                                         (县政协文史委调研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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