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践行“三严三实”的务实作风,服从服务于县委、县政府总体规划,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以“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为己任,推进民政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以民为本,保障基本。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立足我县的基本县情,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优先保障民政领域特殊群体的基本社会服务,逐步扩大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标准。
2、政府主导,坚持公益。注重民政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和均等化,政府主办与购买服务相结合,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参与公共服务。整合现有公共服务资源,健全基层公共民政服务平台和网络,坚持属地管理,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循序渐进。
3、统筹城乡,强化基层。把更多的财力、物力投向基层,加快城乡民政服务制度一体化建设,加大民政公共资源向农村和社会弱势群体倾斜力度,实现民政服务制度逐步向“普惠型”转变。
4、改革创新,提高效率。完善财政保障、管理运行和监督问责机制,用社会化、市场化的方式来推进民政事业发展,用多元化、产业化的途径来加快民政服务设施建设,用智能化、网络化的手段来提升民政管理服务效率,用专业化、知识化的队伍来推进民政工作改革创新。
三、主要目标
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着力于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民政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到2020年,建立起覆盖全县的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体系、规范有序的社会组织发展体系、优质高效的社会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健全完善的防灾减灾救灾体系、保障有力的优抚安置体系,使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民政事业发展体制更加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夯实,干部队伍素质不断提高,全县民政事业持续协调快速发展,为建设美丽宜居的幸福新农安做出积极贡献。
四、重点任务
围绕上述奋斗目标,“十三五”期间民政部门要完成以下重点工作任务:
(一)构建覆盖全县的城乡低保和医疗救助体系
全面贯彻《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城乡低保救助、低收入家庭核对机制,推动全县社会救助工作从点状到网状、从单一物质救助到多元综合救助、从部门分割发展到衔接协同发展、从生存型救助到发展型救助的转变。健全和完善面向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的福利补贴和重点人群分类施保制度,实现托底性民生保障的可持续发展。
一是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和省、市有关实施意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题,以强化责任为主线,坚持“保基本、可持续、重公正、求实效”的方针,进一步完善法规政策,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规范管理,加强能力建设,努力构建标准科学、对象准确、待遇公正、进出有序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格局,不断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科学性和执行力,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
二是全面建立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在强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调查手段基础上,建立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逐步实现社会救助信息化核对、网络化管理,实现核对信息资源共享。
三是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保障标准调整机制,适时提高保障标准,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不低于上年度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和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不低于上年度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进一步完善分类施保和渐退帮扶措施,推动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引导和帮助困难群众劳动致富。
四是利用各乡镇政务大厅(窗口),全面建立并完善城乡低保和医疗救助“一站式”运行机制,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及时救助。
五是全面贯彻国务院《社会救助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努力构建分工负责、相互衔接、协调实施、政府救助和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的城乡社会救助制度体系。
六是继续完善我县临时救助制度,对因病、因灾等特殊原因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的家庭,以及收入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生活确有困难的低收入家庭实施阶段性生活救助。加强临时救助与医疗救助之间的衔接,合理确定临时救助标准。
七是健全医疗救助和重特大疾病救助制度。强化“一站式”救助定点医院管理,加强医疗救助与临时救助、慈善救助、医疗保险制度之间的衔接,努力提高救助服务水平。
(二)建立完整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一是发展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积极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等多种方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每年新增养老床位500张。到2020年,基本建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全县养老服务床位数达到7200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40张。
二是优化老年生活环境。将老年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镇社区发展规划,通过新建和对现有资源进行有效整合,缓解老年基础设施不足的矛盾。利用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空间,开辟老年人文化和运动健身场所。逐步推进社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加强对居住小区、园林绿地、既有道路、建筑物,特别是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已建设施的无障碍改造,努力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
三是推进老年文化体系建设。在全社会特别是青少年中广泛开展尊老、敬老、助老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开展创建“老年宜居社区”、“全民助老月”活动,提升公民道德水准,推进文明城区建设;完善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的平台,发挥老年人在社会生活中的积极作用,老年志愿者人数达到老年人总数的10%以上。支持和引导老年志愿者参与社会稳定、关心下一代、社区服务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等社会公益活动。
(三)健全完善的防灾减灾救灾体系
一是全面提高灾害应急救助能力。全面完成县、乡镇、村(社区)突发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的修订编制,加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灾害应急体系建设,抓好灾害应急响应、灾害信息管理、救灾款物保障、社会动员、救灾综合协调等机制的完善与建设。
二是加强基层救灾队伍建设,加大灾害信息员培训力度,探索灾害信息员管理与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是加大备灾工作力度。搞好减灾宣传,强化公众减灾意识。充分利用现有设施,统筹规划,建立小区、公园、广场、绿地等灾害应急避难场所,开展城乡“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统筹规划,认真核查,精心组织,完善农村安居工程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制度。
四是协调当地驻军、武警、公安、消防、卫生、地震等专业救援队伍,加快救灾应急快速反应队伍建设。县政府除安排使用好上级下拨的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资金外,在本级财政年度预算中列支自然灾害救助事业费,并视灾情轻重及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