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环保督察整改办《关于规范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馈,逾期不予受理,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公示时间:2018年6月25日至7月1日
监督电话:0431-83516116
附件:农安县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农安县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6月25日
上一条:农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恢复农安济世外科医院县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 下一条:农安县人社局关于参保企业技能提升补贴申请人员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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