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营造整洁、有序、畅通的城市环境,力争把我县建设成全国文明城市,现就有关规定予以公告,请大家自觉遵守。
按照农安县委、县政府关于农安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要求,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决定农安镇德彪街(自兴华路至滨河北路段)道路两侧禁止停放一切车辆。农安县红旗小学、农安县第二幼儿园区域,在学校上学前30分钟内和放学后30分钟内,接送学生车辆可临时占用右侧2条车道,左侧2条车道禁止占用,确保其他车辆顺畅通行,其余时间上述区域严禁车辆停放。
农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自2018年5月28日起,将采取巡逻管理及使用电子科技设备抓拍,对德彪街全路段违法停车进行专项治理,违反上述规定的车辆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
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们,站在全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角度,多一分理解,为切实提高我县的交通文明程度,尽自己的一份力。
2018年5月24日
农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