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农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农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任命:
孙继周同志为农安县兴农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胡大政同志为农安县黄龙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李永学同志为农安县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尉志民同志为农安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17年12月11日
下一条:关于孙清成同志任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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