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救助
1.城乡低保。为17427户、27475人发放低保金1071.3万元;发放低保爱心卡4035张、65.883万元。
2.临时救助。救助533户、602人,发放资金217.75万元;
3.医疗救助。资助参合35031人,发放资金422.87万元。
4.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贴。为164名精简退职职工发放生活补贴资金29.52万元。
5.残疾人“两项”补贴。为6348名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152.31万元;为7726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223.48万元。
6.特困人员供养。为4353名分散五保户发放供养金523.88万元;为260名城镇“三无”人员发放供养金46.2万元。
7.慈善救助。“两节”期间慰问精准扶贫对象9762户,投入资金293万元;建立农安慈善会微信公众号;开展“冠名捐”“定向捐”的新型捐赠模式,发放倡议书400份;开展“放心饮用水”工程,无偿为贫困家庭赠送净水器40台。
8.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开展 “寒冬送温暖”“请流浪乞讨人员进站过大年”等救助活动,累计救助44人次;通过新闻媒体、微信、救助寻亲网等媒介,及时公布滞留人员情况。
二、双拥优抚安置
为全县6777名优抚对象发放一季度生活补助资金1026.7万元;发放残疾军人和“三属”死亡抚恤35.2万元;接收冬季退役士兵104人;完成省级双拥模范城迎检的前期准备工作。
三、社会服务
1.便民服务。“一门式、一张网”办理业务212件。
2.殡葬服务。火化遗体595具,销售公墓28块,接待春节、元宵节群众祭扫祭2万余人。
3.婚姻登记。办理结婚登记2088对、离婚登记1251对,补领结婚登记905对、补领离婚登记99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