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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力基本信息表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

行政职权基本信息表

单位:农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填表时间:201711

项目编码

220122-220100-WW-XK-004

项目类别

行政许可

项目名称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

项目分解

子项1.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助产)

 

子项2.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计划生育)

 

子项3.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执业许可及变更(婚前医学检查项目)

设置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1994.10.27)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2001.06.20)第三十五条;《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1995.08.07)第三-----八条;《婚前保健工作规范(修订)》(2002.06.17)第二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管理办法》(2001.11.06)第三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2004.12.10)第二十条

设置依据内容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1994.10.27)第三十二条:医疗保健机构依照本法规定开展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以及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必须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条件和技术标准,并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严禁采用技术手段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但医学上确有需要的除外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实施主体

农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承办机构

行政审批办公室

承办责任人

王淑芬

共同实施部门

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查阅方式

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

咨询电话

0431-83219779

投诉电话

0431-83279001

是否涉密

行政职权次数

10次/年

权力变化 情况

填表人:代艳泽

 

 

联系电话:0431-83219779

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主办单位:农安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