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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力基本信息表  
加处罚款
部门:农安县农业局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加处罚款

项目类别 行政强制
项目分解
实施主体 共性权利 承办机构 行政法规科、农安县农业综合执法的
共同实施部门 共性权利 办理实限 个工作日
查阅方式 农安县信息公开网 投诉电话 0431-83235232
责任人 咨询电话 0431-83211563
设置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设置依据内容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主办单位:农安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