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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力基本信息表  
行政复议
部门:农安县农业局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行政复议

项目类别 其他职权
项目分解
实施主体 共性权利 承办机构 行政法规科、农安县农业综合执法的
共同实施部门 共性权利 办理实限 个工作日
查阅方式 农安县信息公开网 投诉电话 0431-83235232
责任人 咨询电话 0431-83211563
设置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
设置依据内容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主办单位:农安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