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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力基本信息表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处罚
部门:农安县农业局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处罚
项目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分解
实施主体 共性权利 承办机构 行政法规科、农安县农业综合执法的
共同实施部门 共性权利 办理实限 个工作日
查阅方式 农安县信息公开网 投诉电话 0431-83235232
责任人 咨询电话 0431-83211563
设置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九条 
设置依据内容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九条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取得的行政许可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主办单位:农安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