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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 俗

发布人:网络中心  时间:2017年03月08日 14:27  来源:《县志》 

 

农安一带的习俗,既有关东的共性(关内汉族习俗与东北少数民族习俗的融合),又有当地的特点。

东北地区流传一首“关东城,三宗宝,人参、貂皮、靰鞡草”的民谣。农安的江湾一带盛产靰鞡草,这种草草质柔软,保温防潮性能好。冬季天冷雪大,农民喜欢穿靰鞡(牛皮缝制的鞋),用靰鞡草絮起来。穿在脚上耐寒轻便,因此,靰鞡草被誉为“关东三宝”之一。解放以后,穿靰鞡的人逐渐少了,失去了它当年的价值,有人把“关东三宝”改成“人参、貂皮、鹿茸角”。关东除有“三宝”之外,还有“三怪”:“窗户纸糊在外,十七八的姑娘叼个大烟袋,生个孩子吊起来”。生个孩子吊起来,是指把婴儿放在吊起来的摇车里,妈妈边做家务边推动摇车,让婴儿安睡;十七八岁的姑娘叼着大烟袋,现在已不多见。

在饮食上,农安盛产谷子,当地人喜欢吃小米饭,尤喜用大白菜叶包“饭包”,也称“捧包”。农忙季节和腊月,家家淘黄米,蒸豆包。

在居住上,因当地多大风,又有渗水性能差的碱土,故民户多建土平房,春季用碱土抹房盖不漏雨,不怕风剥。1978年以后,部分土平房逐渐改成砖瓦平房。

在语言上,农安一带土话较多,“嗯哪”(是)、“夜隔”(昨天)、“不远遐”(近),被外地人讥为“农安县三大乏”。

农安有一种较独特的活动,俗称“打单鼓”,也叫“烧香”。因为有病“还愿”叫“还愿香”;庆祝丰收叫烧“太平香”,迷信色彩很浓。解放后,这种活动基本杜绝,但单鼓有多种鼓舞形式,音乐“九腔十八调”,为群众所喜闻乐见,解放后文艺工作者利用单鼓有唱有舞的形式,编写新词,做为群众一种文娱活动,称作“太平鼓”。

一、生产习俗

解放前,农历正月初六为上工日,地主、种地大户和雇工的人家要准备酒席,叫“合班酒”。即东家或当家人向长工伙计交待当年生产安排和分工,边吃边唠,人称“合班饭”。农历正月二十五日为龙凤日,家家在院中撒灰仓。用柴灰从房门口撒到院门,撒成一条灰“龙”,并在院中心用柴灰撒大圆圈,圈中分成几个仓,每个仓里放进一种粮食,预祝当年五谷大丰收,粮食堆满仓。

每到农忙季节,黎明出工,午饭提前,有“庄家饭,十点半”的说法。一到夏季,由于天长,又加忙铲忙耥,在下午4时许,由家人往田里送水送饭,田间劳动的人,在地头或树荫下,席地而坐,边休息边喝水用餐,叫“吃贴晌饭”,然后一直劳动到日落才回家吃晚饭。麦收季节,俗称“拔麦子”,因为平时农民很少吃面食,收获新麦,都要吃顿面食,同时也有祝贺麦收之意。冬季打场,即脱粒,扬好的粮食先堆成一堆,然后一袋一袋地扛回家中,倒进粮仓。此刻,有许多禁忌,一般都不说话,更不说忌讳的话,如“快了”、“完了”之类,意在粮食打的多,扛也扛不完,粮仓装不下,俗称“打饱场”。更忌妇女进场院,此种歧视妇女和迷信的习俗,解放后已不存在。

解放前,马是农业生产的基本动力,是农安的主要资产之一,把看得很重要。农历六月初为马王爷生日,这天养马人家都蒸馒头给马王爷烧香上供,祈求保佑骡马平安,在马棚的顶梁上,拴个用黄布做的小猴,象征弼马温孙悟空在此,保护全圈骡马膘肥体壮,不闹瘟疫。

二、生活习俗

解放前,在服饰方面,农民夏季戴草帽,冬季戴四耳毡盔皮帽,春秋多不戴帽子。草帽用秫秸皮刮成糜条编成,尖顶圆檐,形似蘑菇,巧手可编出各种花纹图案。解放后,购进外地用麦秸编制的圆盔大檐草帽,秫秸草帽逐渐淘汰。四耳皮帽也称四喜帽子,前后各一小耳,左右为大耳;俗称“帽扇子”,多用狗皮、兔皮或羊皮等缝制,富有者多用狐狸皮和貉皮等。帽盔圆形用羊毛擀成,上部为盔顶,下部剪成四个帽耳,均呈半圆形。在屋里或天气不冷时,把帽耳折在盔内。解放后,戴四耳皮帽的逐渐减少,被两个长耳皮帽代替。衣服按季更换,天暖穿小布衫、单裤,男人多着黑和蓝色,年轻女人穿花布衫。小布衫也叫小褂,男人是对襟系纽扣;女人带大襟,在右大襟腋下系纽扣,纽扣是用布缝制的圆条,再结成圆球状的结,俗称“蒜头”疙瘩。上年纪的人,也有用铜扣、玻璃扣的。在家或劳动时穿小褂、单裤,出门时一般外套大布衫。大布衫蓝色较多,老年人多穿黑色,老太太也有穿半截大布衫的,富有者穿绸缎制做的长衫,妇女多穿旗袍。解放后,大衫、棉袍被风衣、棉大衣代替。解放前大多数人穿家做的布鞋,冬季普遍穿靰鞡。靰鞡是用牛皮缝制而成,形似小船,底宽帮深,前尖翘似船头,前脸捏有多褶。将靰鞡草砸软,均匀的絮入靰鞡中。在靰鞡帮的前后两侧用皮条穿上耳子,穿进绑绳。穿时把靰鞡靿子捆绑在小腿下部。靰鞡适于冬季户外劳动或长途步行,冬季乘车远行轻便遂脚,保温耐寒。春播时多穿靰鞡踩格子,面宽踏实。

在饮食方面,解放前以小米为主,兼食玉米面、玉米碴子和高粱米。当地出产少量旱稻,俗称粳子,加工后称粳米,并种少量小麦。一般民户逢年过节时,才能吃点粳米和面粉。平时一日三餐,早餐一般是玉米面饼子(俗称“大饼子”),玉米面掺少许大豆面,或掺适量小面,俗称“杂合面”,贴在饭锅内,下面炖菜或煮粥。午餐小米干饭,晚餐玉米碴子粥,有时放进芸豆,别有风味。

农忙时节和腊月,家家淘米蒸豆包。黄米面发酵后,包上芸豆或小豆馅,团成圆形,蒸熟食用。农安出产荞麦,解放前用荞面包饺子、擀面条、削面片、压面片,代替面粉改善生活。荞面是用木制的床子压出来的,打卤面是圆形的面条,浇上炸酱卤,别具风味,农民尤其喜欢食用。60年代以前,大多数农家副食较差,只有夏秋两季能吃到新鲜蔬菜,冬季只有白菜、马铃薯、萝卜、葱、渍酸菜和干菜。每到春季,俗称“苦春头子”,冬储菜基本用尽,只有少许干菜、马铃薯、咸菜。稍富裕人家,有时可吃一些黄豆芽或豆腐、粉条之类。直到冰消雪化,地里长出野蒜(小根蒜)、苣荬菜、蒲公英,妇女儿童采回家中,洗净蘸酱吃生菜习惯,生菜多是白菜、葱、芫荽(香菜)、辣椒或野菜。用白菜叶包“饭包”,把白菜叶铺好,将撕碎的葱、辣椒、芫荽与大酱拌匀,放在菜叶上,再将小米饭包进去,捧起来吃,地方风味浓厚,尤为妇女所喜食。平时熬菜,多用小米饭米汤,加上适量调料,虽然没油,比清水熬菜好一些。至于鸡、鱼、肉、蛋,除年节和待客外,平时很少食用。

在居住方面,初来垦荒农户,用土垒墙,树杈当梁,蒿草为盖,搭成简易小房,俗称窝棚或窝堡。后来有些屯名便沿用窝堡的名称,如程家窝堡、腰窝堡等。马架也是临时小房,用木杆、蒿草搭成人字架,“四马架”、“六马架”等屯名即由此得名。开荒定居后,随着生产发展,开始修建永久性住宅。房屋以木料做柁、檩、椽、柱,支起房架,用土坯垒墙,内外用泥抹光,用秫秸或苇子编成房箔,在房箔上压上土和碱土,后用碱土泥抹光,这种房屋叫土平房。全县多是土平房,只有少数草房和砖瓦房。每座房屋三间或五七间不等,多为单数。南向为正房,两边的配房叫厢房,前门两侧的房屋叫门房。独门独院由一家人居住,有正房、东西厢房和前门房的叫“四合院”,皆是大户人家。一般人家三间住宅,多在中间开门,也有一头开门的。进门这间叫堂屋,即厨房。中间开门的堂屋两边有锅台。灶火直通左右两屋的火坑。正房火炕均在南窗下,称南炕;南北皆有炕,叫“对面炕”。炕是人们休息睡眠的地方。室内陈设主要有长方形木柜,富裕人家有放被褥的“地琴”或“炕琴”,木柜上放有大镜、掸瓶,屋地中央放有方形八仙桌和木椅。进入80年代,砖瓦结构房屋逐渐增多,农村室内家具也换成立柜、组合柜、茶几、沙发、写字台等,富裕人家火炕变成了钢丝床。

三、岁时风俗

主要有春节、元宵节、端午节和中秋节

春节俗称过大年。农历腊月初八开始筹备过年,有些人家先杀年猪,请亲邻吃猪肉,习惯煮猪血脖肉和灌血肠,以吃肉、吃血肠为主。把猪肉和头蹄下水全部冻起来。准备春节食用。腊月十五前后,淘米磨面蒸豆包、撒粘糕。腊月二十三过“小年”,从这天往下排:“二十三送灶王爷上天,二十四扫房日,二十五做豆腐,二十六烀猪肉,二十七杀年鸡,二十八把面发,二十九贴对首(春联),三十晚上坐一宿(守岁),大年初一满街走(互相拜年)。农历腊月三十(或二十九)为过大年,这一天贴春联、年画、门神、立灯笼杆、接财喜神;供天地、祖宗、灶王;吃饭吃炖鲇鱼,以求富贵有余、年年有余;午夜在院中生烟火,摆供桌,燃放爆竹,烧香烧纸祭神祭福;晚辈给长辈磕头,长辈给晚辈押岁钱;吃年午夜饺子;玩“嘎拉哈”(羊猪的膝关节骨)直到天明。解放后,迷信活动逐年减少。

旧风谷:正月初一为鸡日、初二为犬日、初三为猪日、初四为羊日、初五为牛日、初六为马日、初七为人日、初八为谷日。哪日天气好,预兆这一年就收成什么。初七人日这天,家家吃面条,叫拴小孩子腿,面条也称“泰面”,寓连续不断康泰之意。

元宵节又叫灯花节,节日在农历正月十五。从农历十四到十六日,吃元宵、看花灯、扭秧歌、放焰火。十五晚上,城乡处处秧歌锣鼓,家家彩灯高悬,男女老少都要到外边走走,叫“走百病”,意指可驱走各种疾病。妇女儿童有到井沿刨冰块吃的习俗,后来用雪糕或冻梨代替了冰块。

端午节俗称“五月节”,在农历五月初五。早餐吃“荷包蛋”,午餐蒸包子馒头,也有吃粽子的,但农村不多。许多人家到野外挖草药、采艾蒿,将艾蒿放在水缸里,插在房箔上,男人夹在耳朵上,女人插在鬓角上,以示驱毒灭病。用五色纸叠葫芦,将染色的苘麻扎成小笤帚,拴于杨树枝挂在门窗上,意在扫除疾病,驱除毒虫。妇女用绸缎绣成荷包,内装香草,大人小孩子佩戴在胸前。在小孩的脖子、手腕、脚脖上系五色线,意为拴住,以防生病遭灾。

中秋节,俗称八月节。每年农历八月,正是瓜果蔬菜和五谷成熟季节,十五这天,多数人家蒸包子、炖猪肉。晚上,摆上月饼、瓜果,在院在供月,也叫“圆月”,指一家人团圆在一起,共同赏月。

传统时令节日还有很多,龙王爷、马王爷、虫王爷生日,农村有烧香上供的习俗,祈祷风调雨顺,不闹虫灾,牲畜平安。解放后,很少有人再过此类的时令节日。二月二、立春、清明、暑伏、立秋等时令节日,却延续下来。农历二月初二,俗称“龙抬头”,家家用秫秸梢和花布条穿成“龙尾”,挂在屋内,钉在小孩帽子或上衣上面;早晨用香火给小孩熏耳朵、鼻孔,防除疾病和毒虫侵咬。这天,吃过年留下来的猪头,俗称“二月二啃猪头”。立春打春,每到立春这一天,人们吃生萝卜叫“啃春”,后用吃水果代替。清明是祭扫坟墓的日子,解放后,机关、团体、学校,组织职工学生祭扫烈士墓。暑伏即初伏第一天,通称“入伏”。当地有句农谚:“头伏萝卜、二伏菜(白菜)、三伏种荞麦。”是指这几种作物播种时间。入伏后,正是收割小麦的季节,杏、甜瓜、西瓜等瓜果相继成熟,茄子、豆角、辣椒等蔬菜开始大量上市,暑伏这天家家吃伏面(面条)。立秋是瓜果、蔬菜的旺季,庄稼丰收在望,家家包饺子叫“抓秋膘。”

四、婚姻习俗

解放前,男女订婚讲门当户对,由媒人到双方家中提亲,称“保媒”。经父母同意,双方再进行“相亲”,叫“相姑爷”和“相媳妇”。男女青年多不见面,由双方父母包办。女家分两次索财礼,一次叫过小礼,二次叫过大礼。订婚年龄多在七八岁到十三四岁。男家倘若贫穷,很少有人来保媒,订婚年龄较大。早婚较多,一般十六七岁,有的十四五岁就结婚。女方到二十二三岁尚未结婚的,就被称为“老大姑娘”。贫穷人家男人缺财礼聘媳妇,有的到二十七八岁结婚。因此男多大于女。较富裕人家,多女大于男,有“女大三,赛金砖”之说。结婚俗称“办喜事”,男家叫“娶媳妇”,女家叫“姑娘出门子”,也叫“打发姑娘”。女家在结婚头一天,置办酒席,招待亲友,亲友赠送礼物和礼钱,称“填箱”,也叫“押腰”钱。安排较亲近的亲邻送亲,俗称“送闺女”,少者去两大车人,多者去四大车人。男家娶亲操办三天,头一天为“响棚”(开始搭席棚,雇鼓乐班子吹奏),也叫“做菜”(杀猪、搭锅灶、准备酒席)。次日为“走轿”,装饰娶亲轿车,做迎娶新娘的准备,到祖坟祭祖。“走轿”这天开始摆酒席,一般为“六顶六”即6个盘子和6个碗的菜肴,招待前来随礼的亲友和帮忙人员。第三天为“正日”,起大早,新郎和伴郎骑对子马,带轿车(用骡子拉的带棚车),车前有专人鸣锣开道,由娶亲客带领到女家迎亲。当喜车(新娘坐的轿车)迎回男家门口时,娶亲客扶新娘下车,燃放爆竹,鼓乐齐鸣,红毡铺地,新郎在前,新娘在后,新娘头上蒙着红布“盖头”,新郎新娘扯着红布带缓步走到桌前拜天地,然后进入房门,新郎揭下新娘头上的红布盖头,男女双方才见面。女方送客(俗称娘家客),让到正房座席。正日这天酒席为“八顶八”,即8个盘子、8个碗的菜肴。其中有4样菜必备,即面鱼、丸子、粉条和烧肉。送走娘家客后,继续招待亲友。凡来参加贺喜的亲友,均到写礼帐处送上礼物或礼钱,叫“随礼”,也叫“赶份子”。

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5月1日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开始实行婚姻登记。县直属机关申请结婚的干部职工,到民政科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区乡干部职工和群众申请结婚,到区、镇政府办理,经审查合乎结婚条件,给予登记,发给结婚证书。1956年,婚姻登记工作全部交区(镇)办理,区镇政府指定民政助理或秘书专人负责。1965年,县法院与民政部门联合检查婚姻登记工作,发现个别公社把婚姻登记工作交给大队办理。11月县人委发出通知,重申婚姻登记工作必须由区(镇)办理,并委派专人负责。1981年,民政局抽查婚姻登记情况,榛柴公社全年结婚登记694人,多为自由恋爱结婚,其中晚婚占申请结婚人数的60%。1982年全县有1.76万人申请结婚,晚婚1.21万人,男25岁以上的2280人,女24岁以上的2033人,其中干部职工占90%。1983年元旦,开始启用长春市民政局印制的新结婚证。1986年至1987年,县民政局深入宣传、贯彻《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办法》,清理各种非法婚姻,两个共清理106对。1986年清理手续不健全的婚姻168对,包办买卖婚姻24对。1987年清理手续不健全的婚姻218对。

按国家公布的婚姻法,禁止包办买卖婚姻,青年男女婚姻基本得到自主,旧的婚姻习俗得到改变。职工干部多举行新式婚礼,农村结婚的传统形式也有所改变,一些迷信活动逐年减少。1978年以后,人民生活有很大提高,男女青年结婚的物质条件逐年升格。由于忽视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女方在订婚时索要财礼,结婚时大操大办,人情往来随礼款额逐年增高。农村订婚索要财礼一般为3000到5000元,高者达7000元。一些干部和职工虽名为不要财礼,但购置家用电器、家具、衣服被褥、化妆品、首饰等,一般要花费六七千元,高者达万元。办婚事需摆20至40桌酒席,礼份少则20元,多则上百元,职工年均随礼钱二三百元。操办婚事和人情往来所需要费用,已成为人们的一种过重负担。对此,党和政府虽做一些宣传教育工作,仍屡禁不止。

五、丧葬习俗

解放前一直为土葬,丧葬形式有简有繁,以贫富而别。贫穷人家多在人死后当日买口较小的棺木,亲邻帮助埋葬。买不起棺木,用自己家装衣木柜代替,甚至用炕席或秫秸卷起埋葬。富家埋葬死者,最低祭奠3天,多者7天。搭灵棚、吹唢呐,请僧、道诵经,摆酒席招待新友,送葬时几十人抬杠(抬棺木),埋葬在自家坟茔地里。不论贫富,从死者咽气到埋葬地下,有许多习俗,属迷信活动。解放后,党和政府教育群众破除思想,禁止采坟地、看风水,请阴阳先生净宅,烧纸人、纸马和纸牛等迷信活动。1950年至1953年,县人民政府四次下达文件,严禁殡葬中的迷信活动,严禁在耕地内埋葬。1965年,县人委发出《关于殡葬改革的通知》,要求共产党员、共青团员、革命干部必须带头破除殡葬迷信思想,执行政府法令。是年,伏龙泉公社的3个大队死亡221人,无一埋在耕地内。“文化大革命”十年中,特别是1975年和1976年,殡葬迷信活动有所抬头,在一些偏僻农村,上供、烧纸、披麻戴孝、扎纸人纸马、看风水择葬地等迷信活动屡见不鲜。1976年,县革命委员会根据省的指示精神,在全县开展平坟、深埋活动。1977年初建成火化场,3月开办火化业务,当年火化62具尸体,4月再次掀起平坟高潮,全县耕地内的坟头80%被平掉。1978年3月,县民政局发出《关于殡葬改革问题和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党团员带头,在处理殡葬事宜中执行火葬规定。农安镇、城郊、三宝、华家、滨河、榛柴、柴岗等公社,全部取缔坟地,实行火化。距火化场较远的公社,统一规划,深埋深葬。是年全县死亡2425人,火化尸体82具。1984年,县民政局规定,火化区死亡人口一律火化,非火化区的死亡人口深埋深葬于公共墓地。各乡成立平坟领导小组和平专业队,实行有主坟限期平,无主坟由专业队突击平,全县平掉6.8万个坟头,还田1005亩。火化尸体280具,比1977年增加4倍。1985年,县政府规定禁止土葬,表彰的殡葬改革先进单位43个,先进个人16名。1986年,火化尸体3555具,火化率为82.4%,居全省第二位。

1987年火化场新装82B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火化炉2台,全年火化3562具尸体,火化率为84.6%,居全省第二位。同年,城乡建立红白理事会410个,开展移风易俗、破除迷信、文明节约办丧事等宣传教育活动,但一些群众甚至少数干部大办丧事、搞迷信活动的仍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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