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人:蔡树林、高伟、杜立波、翁福林
目前留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村劳动力逐渐减少,国家正在加强促进土地流转,只有合理、有序、规范地搞好土地使用权流转,进行规模经营,推进农业现代化,发挥土地规模经营效益,才能加快农村人口内聚外迁的步伐,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农村城市化建设。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流转中存在认识欠到位,手续不完备,机制不健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具体来说:
一是土地流转形式单一,土地流转的总量偏少,农业合作社专业化、农产品品牌化不强,无法完成大规模流转;
二是土地流转的层次较低,多数农田流转是口头协议、代耕形式,易造成农田抛荒;
三是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操作程序不够规范,土地流转手续不健全,多数没有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易产生纠纷,土地流转期限较短,多为短期行为长远投入少,不能落实保护耕地措施;
四是农业效益比较低,大多数农户是不愿意转让的,因而增加了业主集中成片开发经营的难度。
对土地流转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土地流转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制定扶植政策,积极稳妥地推进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流转是农村土地资源优化配置的过程,土地流转形式如何选择、价位如何确定,均应由农民根据市场变化“私人订制”,要切实发挥好市场的作用;
二、规范程序。不论采取什么形式,应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办理签约和登记手续,并报管理机构备案;
三、完善机制。首先要发展农业专业化经营,促进土地流转,通过“公司+基地+农户”产业化模式,促进农业结构合理调整,多方位多形式不断扩大种植规模,加大基地建设,推动土地规模流转。同时健全覆盖县、乡、村三级土地供需信息网络平台,畅通土地流转信息渠道;
四、加强服务。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要积极引导,加强管理,尽快建立土地流转管理机构,做好流转土地的登记、咨询、评估,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完善仲裁制度,简化调解仲裁程序,依法保障流转双方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