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建设幸福农安工作是按照建设幸福长春的总体部署,深入贯彻县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精神,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力争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脱贫攻坚方面
1. 加大非贫困村产业扶持力度, 帮助谋划发展棚膜经济、畜牧业、特色种植业等产业,对有效带动贫困户增收的项目给予支持,让贫困户在产业发展中受益。(县扶贫办)
2. 加大教育扶贫力度,及时落实学前低保、免费午餐、寄宿生补助、国家助学金等教育扶贫政策资助资金,保障贫困家庭学生受教育权利。(县教育局)
3. 争取帮扶资金,计划帮扶贫困学生100人次。(团县委)
4. 加大资金投入,完成653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县残联)
5. 持续推进脱贫攻坚低保支持计划,做好农村低保政策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将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人口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县民政局)
6. 在县乡两级定点医疗机构落实“五提高、一降低、一增加、一扩大、三减免”政策,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贫困人口提供健康医疗保障。(县卫生计生局)
7. 开展农村贫困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工作,完成1500人检查任务。继续实施农村贫困孕产妇救助政策,救助率达到100%。(县卫生计生局、妇联)
8. 对有资金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提供每户最高5万元扶贫小额信贷。(县财政局)
9. 继续实施贫困村文化小广场建设工程,免费为贫困村发放服装、器材,提升贫困村文化活动服务能力。(县文广新局)
10. 建设扶贫农村公路100公里,提高贫困村公路通屯率。(县交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