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吉林省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6-2020年)》和《2018年长春市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相关要求,全面促进油品质量升级,推动环境保护治理。近日,农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长春市市场质量监督检验院执法业务骨干对长春新大石油集团农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和产品质量抽样检验。
检查中,执法人员认真听取了企业依据国家现行质量标准实施油品升级和质量控制等相关情况汇报,现场核查了炼油生产线、公司化验室等生产工艺控制、质量体系运行、出厂检验检测等生产安全和质量控制环节,并对企业车用汽柴油和液化石油气等产品进行了现场抽样。
检查组强调,企业要落实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增强生产管理的自觉性,不断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提高质量保障能力和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证生产安全和产品质量。辖区监管部门要强化队伍建设,创新监管方式,履行监管职责,严厉查处违规违法行为,积极主动消除产品质量安全隐患,确保环境保护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