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抽检在药品监管工作中的技术支撑作用,加强药品抽验工作的管理,提高药品抽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按照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抽验计划要求,对全县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开展药品抽检工作。
此次对抽样工作进行了缜密部署,分工明确,突出重点。抽样分为监督抽验和基本药物抽样。监督抽样重点抽检2017年监督抽验不合格药品、外地区提请协查药品、质量公告药品出现不良反应药品、已有补充检验方法药品、国家发布风险提示的药品。基本药物抽验对本辖区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和配备基本药物的基层医疗机构进行全覆盖。
截至目前,已完成43个批次药品抽样,我局将继续推进药品抽验工作,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抽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