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安县市场局深入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广泛开展宣传,全面加强培训指导,清理吊销“僵尸”企业,常态化清理强制注销个体工商户,企业年报工作全面推进。
一是广泛开展宣传。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扩大宣传范围,将日常宣传与年报关键节点宣传相结合,着力扩大社会影响力,营造年报舆论氛围。加大多维宣传力度,不仅向市场主体宣传,向有关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广大群众进行宣传,通过宣传使社会各界了解年报的意义、作用,更加关注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夯实信用监管的基础。
二是全面加强培训指导。首先是微信填报平台的宣传培训工作,提高宣传培训效果。其次是加强对市场主体的分类指导,特别是对2017年新设立企业、2016年度未年报市场主体要进行重点跟踪,提升年报数据填报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再次是加强年报公示问题的处理。工作人员做好市场主体在申报过程中的解答、咨询和指导工作。最后是做好个体工商户纸质年报电子化工作。各分局所收到个体工商户纸质年报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电子化录入,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电子年报率达到100%。
三是完成清理吊销“僵尸”企业工作。将年报工作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相结合,根据《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6]97号)要求,加大清理力度,对辖区企业中符合清理和吊销条件的必须及时开展清理工作,最大限度降低年报基数。
四是常态化清理强制注销个体工商户工作。根据省工商局《关于在全省推行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工作的通知》(吉工商个字〔2017〕13号)要求,对在抽查、日常监管等工作中发现经营者未在登记的经营场所经营,且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取得联系的个体工商户强制注销。
县市场局领导高度重视年报公示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协助抓,必将全面完成2017年度年报工作目标:企业年报率高于90%,个体年报率高于70 %,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高于60%。